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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汉路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致力于为企业公司提供务实的一流商业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汉路与崛起的中国风雨同路,立足于高端法律服务市场,抱着追求“最佳”的雄心与壮志,在为中国企业提供具有商业价值的法律服务过程中永不止步。

    汉路主要合伙人和律师均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其中有些律师同时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所有律师均能够同时使用包括中文,英文,日文,韩文在内的至少两种语言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汉路在美国、日本和香港聘有专家顾问,能为中国企业海外业务与投资提供更具全球性视野的法律服务。

    汉路坚持以“道”“法”“信”为理念,其中,“道”在中国哲学里面,指的是宇宙万物的运行规律,在马克思.韦伯那里,指的是道德自律,在中国的文化中,指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在汉路律师事务所里,“道”包含着以上三种含义。“法”是汉路律师事务所的做事的基础,也是我们的处事准则,“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信”是汉路律师事务所的个性,也是我们的态度,是我们对待客户和员工的基本要求,“对客户忠诚,无信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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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求我50岁退休,我认为符合社保规定的55岁退休条件,我该怎么办?
公司强求我50岁退休,我认为符合社保规定的55岁退休条件,我该怎么办?我公司是2006年整体转制的中外合资独立法人企业,我1989年之前是工人岗位,1989年到2006年在劳动工资管理岗位,拥有中级职称并被评聘,2006年7月合资至今在同一岗位任薪酬福利主管职务,今年到龄50岁,根据社保退休政策,女性退休与身份无关,与岗位有关,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女性退休年龄是55岁,但公司要求参照合资前所在企业条例规定以我不是干部身份为由要求50岁退休,请问公司的理由是否合法,公司违规操作,我该如何维权?
地区:上海-金山区 分类:公司专项-公司法务 提问时间:2013-05-04 12:39:53
提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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