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11-24 16:35) 点击:986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到保险理赔时,一般会有特定的处理流程,具体流程为: 报案→定损→抢救治疗→结案→索赔→理赔付款 报案,既要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案,又要及时通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 定损,是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对事故进行勘察,对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进行核定;抢救治疗主要是对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及时抢救,死亡的,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 结案,交通事故处理机关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交通事故双方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途径,确定赔偿责任。交强险的承保公司可在交强险限额内,直接赔偿。当事人也可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 索赔,交通事故结案后,赔偿责任已经确定,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证,交通事故证明文件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要及时,一般是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 理赔,保险公司接到索赔材料时,会对保险事故及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保险事故中的财产损失等事项进行核实,并根据保险合同来理赔。理赔同样有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保险公司不及时理赔的,被保险人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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