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1-24 16:34) 点击:1079 |
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具备的条件:无劳动能力及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或者未成年。 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一、女55岁以上或者男60岁以上;二、伤残的需残疾人证或公安机关、村委证明。 无生活来源情形: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与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关系密切,但不是必然对应的关系,因为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都需要司法鉴定来确认。如有退休金或享有其他补助应视为有生活来源。 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需抚养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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