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曾智红
曾智红律师
上海 静安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上海汉路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致力于为企业公司提供务实的一流商业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汉路与崛起的中国风雨同路,立足于高端法律服务市场,抱着追求“最佳”的雄心与壮志,在为中国企业提供具有商业价值的法律服务过程中永不止步。

    汉路主要合伙人和律师均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其中有些律师同时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所有律师均能够同时使用包括中文,英文,日文,韩文在内的至少两种语言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汉路在美国、日本和香港聘有专家顾问,能为中国企业海外业务与投资提供更具全球性视野的法律服务。

    汉路坚持以“道”“法”“信”为理念,其中,“道”在中国哲学里面,指的是宇宙万物的运行规律,在马克思.韦伯那里,指的是道德自律,在中国的文化中,指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在汉路律师事务所里,“道”包含着以上三种含义。“法”是汉路律师事务所的做事的基础,也是我们的处事准则,“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信”是汉路律师事务所的个性,也是我们的态度,是我们对待客户和员工的基本要求,“对客户忠诚,无信不立”。


联系手机:137 0198 3499

电话:021-3127 0551/815

传真:021-3127 0553

邮箱:dlflawyer@dlflawyer.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814号德安大厦402室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交通事故伤残的鉴定及原则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1-24 16:31)    点击:1000

  交通事故伤残的鉴定及原则

  一、出现交通事故伤残的鉴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鉴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鉴定,并制作伤残鉴定书送达当事人。

  公安机关鉴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鉴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

  1、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鉴定。

  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实事求是地鉴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曾智红律师提供“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曾智红律师,曾智红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曾智红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0198349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曾智红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静安区律师 | 静安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曾智红律师主页,您是第3418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