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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汉路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致力于为企业公司提供务实的一流商业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汉路与崛起的中国风雨同路,立足于高端法律服务市场,抱着追求“最佳”的雄心与壮志,在为中国企业提供具有商业价值的法律服务过程中永不止步。

    汉路主要合伙人和律师均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其中有些律师同时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所有律师均能够同时使用包括中文,英文,日文,韩文在内的至少两种语言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汉路在美国、日本和香港聘有专家顾问,能为中国企业海外业务与投资提供更具全球性视野的法律服务。

    汉路坚持以“道”“法”“信”为理念,其中,“道”在中国哲学里面,指的是宇宙万物的运行规律,在马克思.韦伯那里,指的是道德自律,在中国的文化中,指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在汉路律师事务所里,“道”包含着以上三种含义。“法”是汉路律师事务所的做事的基础,也是我们的处事准则,“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信”是汉路律师事务所的个性,也是我们的态度,是我们对待客户和员工的基本要求,“对客户忠诚,无信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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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范围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3-02-25 12:05)    点击:596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20071229日公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明确了劳动争议的内容,其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劳动报酬、上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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